招标公告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1.2项目概况: 本工程由多个项目组成,分布在河北、广西、西藏、浙江、山东等不同区域,主要为60MW及以下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工程。 2、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中核汇能下属所有通过中核集团批复投资计划的风、光电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及建设过程中的造价咨询工作; 建设地点为:各项目所在地; 计划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为止。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并拥有5年以上工程造价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和3个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必须包含竣工结算审核)业绩,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项目合同);项目经理必须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务)合同的人员,并随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邮寄/现场的购买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止,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21层210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扫描电邮发送如下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2 《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4、其他,如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5)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E-mail等。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公海彩船大厦会议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9、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shykjz.com/)及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nchn.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人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2107室 联系人:王凯文、朱冬 电话: 010-63349286、63349141 邮箱: wangkaiwen@cntic.genertec.com.cn; zhudong@cntic.genertec.com.cn 传真: 010-63373746 邮政编码: 100055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77835003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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