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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6-17400002N005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14【字号: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邀请贵方提交密封的方案建议书。
    在本次采购中,招标人将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
    1.2 项目概况: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由风电、太阳能、水电、节能、综合能源及国际业务等多业态组成,目前企业内网门户未完全统一、信息化平台技术架构未完全统一,尚不能实现“一个平台、一个面孔”的企业全球化、标准化发展要求。随着公司项目的全球化投资建设,电场的大规模投入使用,对信息共享能力、数据存储能力、处理能力、信息平台快速建设和扩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一个更强有力、更稳定、更有扩展性的业务平台进行支撑。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项目工期:本项目要求完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工期节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 第一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动表)、最近三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提供相应的联系人信息)、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提供相应的联系人信息)、以及完税证明文件(提供经过年审的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即可),不处于以下任意一种状态中: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工,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投标人应具有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纯软件开发或实施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位法人报名申报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满足第一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方案征集邀请函第3条)的投标人方能进入方案征集资质综合评价阶段和技术方案综合评价阶段。技术方案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将得到最终的中标人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一名3万元人民币、第二名2万元人民币、第三名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4、 方案征集书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方案征集书。第一阶段向投标人提供方案征集邀请书的电子版本。
    4.1 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
    邮编:100055
    联系人:许欣、鲁晓萱
    电话:+86-10-63349365/9164
    传真:+86-10-63373746
    Email:xuxin@ cntic.genertec.com.cn
    luxiaoxuan@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349357516632(人民币)
    4.3 购买方案征集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此文件仅用于报名阶段,不作为开标、评标及定标的依据: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
    d)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
    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
    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
    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
    4、其他,如客户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e) 非一般纳税人投标商无须提供c)、d),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方案征集书售价
    本项目方案征集书(包含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方案征集书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电汇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如以电汇形式支付方案征集书款项的,须将银行盖章的境内汇款凭证发送给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电汇时应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款项用途(标书款)。
    特别提醒:请在方案征集书的获取期内购买方案征集书,只有购买方案征集书具备参与此次方案征集的资格。

    6、提交方案建议书截止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7、提交方案建议书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公海彩船大厦2107室。
    方案建议书须在上述第6条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方案建议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


    8、发布方案征集邀请的媒介
    本次方案征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shykjz.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方案征集邀请,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方案征集邀请书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或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征集方案建议前/后、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知识产权归属说明
    招标人在本项目范围内拥有对投标人已提交的方案建议书中内容的全面独立的使用权。不论招标人是否使用方案建议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也无论招标人的最终招标文件是否与方案建议书有相同或相似的设计观念、构思和技术路径,招标人可免费使用方案建议书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招标人拥有编制的最终招标文件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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