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 本项目名称修正为:朝阳和泰凌源市党杖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公海彩船大厦312会议室。
原招标公告中所涉及项目名称处均做相应修改,除以上变更和延期外其他内容不变。后附项目名称变更后的招标公告:
朝阳和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朝阳和泰凌源市党杖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朝阳和泰凌源市党杖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 1.2项目概况: 朝阳和泰凌源市党杖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辽宁省凌源市东南部,距离凌源市直线距离约52公里。北与建平县、内蒙古宁城县毗连,东北及东与喀左县接界,西及西北与河北省平泉县相邻,西南与河北省宽城县、平泉县接壤,南与建 昌县、河北省青龙县相连,东南与建昌、喀左两县搭界。地理坐标为北纬40°35′50"~41°26′6",东经118°50′20"~119°37′40"。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类型齐全。辽宁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大的可开发利用价值。全省太阳能年总辐射在1450~1700 kWh/㎡,基本都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地区。太阳能资源呈由东向西递减趋势。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招标范围:朝阳和泰凌源市党杖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道路工程、场区围栏、配套上网设施、集电线路及附属工程等在内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及达标投产的监理服务,包含项目实施准备、实施、调试、试运行及项目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监理计划服务期: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监理业绩; (3) 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5)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 如需在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投标人应承诺自行办理备案手续;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相关资质证书内容及范围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在评标时作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部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2107室 邮编: 100055 联系人:许欣、鲁晓萱 电话:+86-10-63349365/9164 传真:+86-10-63373746 Email:xuxin@cntic.genertec.com.cn luxiaoxuan@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名称: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号:349357516632(人民币) (3)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此文件仅用于报名阶段,不作为开标、评标及定标的依据: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d)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 e)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一般纳税人证明仅需提供下列中的一种: 1.《一般纳税人证书》(由税务机关颁发); 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有税务局签章); 3.《税务登记证》上附有“一般纳税人”字样; 4. 其他,如客户给其他单位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等需保密内容)。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六里桥北里)公海彩船大厦312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逾期收到的投标书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不接受电子投标。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1、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官网(http://www.shykjz.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招标人:朝阳和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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