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计划使用一笔国家资金用于天津/上海/广东海事局内河AIS 岸台系统完善工程项目三个标/包的设计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并委托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面向有关专业国内合格的投标人。
2.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天津/上海/广东海事局内河AIS 岸台系统完善工程项目三个标/包的设计分别提交密封投标。
3.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各标/包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 具有国家主管机构颁发的下述任意一项资质:
Ø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
Ø 水运行业(港口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 甲级
Ø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甲级
Ø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 甲级
4). 过去五年有五个以上(含五个)成功完成类似项目或行业内项目的设计经验;
5). 本项目项下三个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与上述三个标/包中的一个、两个或全部标/包的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包。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年4月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招标文件,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账号:800100148208094001
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6.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无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项下几个标/包的投标,随同投标文件,投标人须附有总计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所有迟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7. 兹定于 201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0:00,在招标机构的办公地点的会议厅进行公开开标。如有变化,招标机构将在开标日前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届时请贵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天津海事局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69号
联系人:黄朝辉
电 话:022-58876851
传 真:022-58876854
招标人:上海海事局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90号
联系人:张伟民
电 话:021-66072711
传 真:021-66072714
招标人:广东海事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20号
联系人:周炳泉
电 话:020-34298396
传 真:020-34298300
招标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21层
邮 编:100055
联系人:袁媛/葛凌冰
电 话:010-63349109/9412
传 真:010-6337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