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区200MW 风电项目第二标段(102MW)塔筒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39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第二标段(102MW)塔筒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中标范围:中核汇能玉门七墩滩第一风电场A区200MW风电项目第二标段(102MW)塔筒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2套91米塔筒(四段塔筒及法兰)及内附件等,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2年)服务等工作。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单位:元) 1 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 ¥64,704,000.00 2 甘肃酒钢集团西部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6,524,800.00 3 玉门锦辉长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65,920,000.00
招标人:中核玉门七墩滩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公海彩船大厦2107室 电话:010-63349286 传真:010-6337374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的质询函向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询,逾期将不再受理。质询函包括下列内容:(1)质询提出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2)具体质询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下列质询将不被受理:(1)质询提出人提出的质询不符合上述要求的;(2)超出质询申请时效的;(3)质询提出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4)未提供与质询相关证明材料的;(5)质询的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质询提出人不得以质询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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